“王帅”们理应获赔,纳税人受损咋办

作者:秋霖客2009-04-1718:57:33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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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帅”们理应获赔,纳税人受损咋办

《河南青年举报违法征地遭追捕续:已获国家赔偿》,这是新浪网新闻中心于本月17日转发的中国新闻网上的一则报道文章。在该文章后面的网友跟帖中,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要求政府对当事公安部门或当事司法人员进行问责。同时,网友们在问:王帅得到了赔偿,可是,犯错的是某些司法人员,为什么要拿着纳税人的钱赔偿王帅?看来,尽管王帅已获国家赔偿。但是,有关方面却不会因为赔偿了王帅就可以息事宁人。

网友们的追问来自于一个常识,这个“常识”就是:国家赔偿王帅所用的钱,来自于纳税人;而纳税人之所以邀纳税银,其目的是为了购买政府提供的服务,而不是为了让公安部门拿这些税款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的。因之,人们在问:是谁让纳税人的钱用在了赔偿王帅而不是用在公共服务上?造成此结果的人是否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事实上,在每一位受害当事人得到国家赔偿的时候,都意味着本该用于公共服务的一笔钱移做了它用。尽管就其所涉数额来看,较之政府庞大的财税收入,用于“国家赔偿”的这部分钱的额度自然是微乎其微,然而,从逻辑上讲,国家赔偿花掉的钱同纳税人邀纳税金的初衷之间的差异,于额度的大小是没有关系的。就是说,即便是国家只拿出了一分钱用在国家赔偿上,那么,这一分钱的用途也已经背离了纳税人邀纳税款的初衷。一方面,纳税人的初衷是用邀税的方式购买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因花掉了一部分钱用以赔偿造成公共服务的缩水——如此一来,纳税人对政府报有怨气也就成为一种必然!

在现代社会里,任何一个政府对纳税人的怨气都不会置之不理,在这一点上,实行西方式民主的一些国家自不必说了,就算是在中国,就我们国家民主政治水平日益提高的现实背景来看,政府(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也不得不对纳税人的态度给予越来越多的重视。政府对纳税人的各种各样的怨气的产生根由定会有所研究,而在解除纳税人的怨气方面,政府也应该有所作为!

回到国家赔偿上来说。纳税人的怨气的根由不是“国家赔偿”,而是:政府拿着他们邀纳的税金进行完“国家赔偿”之后却再无下文!笔者的这个判断是有根据的——比如,作为纳税人的网民们在有关“王帅获国家赔偿”的新闻跟帖中的发言。由此看来,政府如果想着消除纳税人在“国家赔偿”问题上的怨气,就必须在进行“国家赔偿”的同时,对造成“国家赔偿”的当事者进行问责!只有如此,纳税人才能对政府有所宽容,对政府的怨气才可能有所缓解!

本文作者:秋霖客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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